2017年3月3日,威信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赵海松、施有功依法对威信县山水山庄花园小区1号楼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隐患:
1、消防管网无水,未做相关水系统测试。
2、屋顶稳压系统,稳压泵不能手动和自动启动。
3、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未配置。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77个)。
5、建筑内未配置灭火器。
6、建筑内管道井、电缆井等洞口未进行防火封堵。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以上火灾隐患已达到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标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为了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保证重大火灾隐患按时整改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特报请威信县公安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威信县山水山庄花园小区1号楼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