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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户帮扶政策
发布日期: 来源:威县县扶贫办 阅读:20641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户帮扶政策

一、危房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住房属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扶贫安居和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

(一)扶贫安居。享受扶贫安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无偿补助3万元,农危改贷款5万元(政府连续3年贴息3%,农户承担2%的利息);

(二)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搬迁分为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和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享受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补助标准如下:1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2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3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6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1.8万元,合计7.8万元。4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8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4万元,合计10.4万元。5人(及以上)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10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3万元,合计13万元。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目前统一的每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不超过6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的政策。

2.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建房补助。享受县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户4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原址、原拆、原建,其拆除旧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复垦的,每户再补助1万元,合计5万元;对能拆除旧房且老宅基地能复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拆除旧房、自负安全),每户再补助2万元,合计6万元;能拆除旧房而不愿意拆除旧房、无房可拆和虽然有房但不能拆除旧房的,只补助4万元的建房补助。

2)贷款政策。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农发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不变,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不变,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三)住房维修改造。住房属C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每户补助1万元。

二、产业扶贫的政策有哪些?

(一)专项扶持。发展养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0元,其余种养业户均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养业所需的种(畜)禽、种子、种苗补助。

(二)金融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为5%。其中:贷款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政府贴息5%;贷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政府贴息4%,贷款农户承担1%。贷款本金农户自行偿还。

三、教育扶持有哪些政策?

(一)14年免费教育。

1.实施时间: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免费对象:我县就读学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实施范围:实施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范围主要是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对普通高中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4.免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2年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3年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并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

5.补助生活费:在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正在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含已脱贫学生、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子女不是的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四、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家庭成员,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技能培训,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或县人力资源办免费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