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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两癌”项目数据采集填报开始了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县妇联  点击数:6208
一、填报内容

此次填报的数据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两癌”检查、宣传培训工作数据,以及申报2018年度“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患病妇女信息。【此次填报用于2018年两癌救助金分配,即最早救助时间为2018年下半年。】

二、填报时间

县级填报审核时间:2018年4月18日-5月18日

(二)系统填报时间

此次录入数据在系统显示的填报时间为2017年下半年。

(三)统计口径

2017年10月1日-2018年3月31日为2017年下半年。

三、救助对象

(一)救助标准

1.病种病情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贫困程度

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各省可以根据省扶贫办按当年市价折算的贫困标准为执行依据。如超出国家标准,需向全国妇联“两癌”项目办公室提交正式说明。

3.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农村户籍。

4.年龄

救助年龄为35-64岁(与农村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年龄一致)。

(二)重点救助对象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十三五”期间对经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查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确认)和深度贫困地区患病妇女进行重点救助。

四、注意事项

1、患病妇女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及病种、病情证明材料。户籍、贫困证明需由当地政府出具并加盖公章;病种、病情证明需由正规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如有虚假信息填报,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

2、患病材料交威信县妇联办公室,地址:威信县卫计局对面二楼,电话:3094696,联系人:金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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