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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的通告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县信息中心  点击数:1062

威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的通告

(第1号)

为着力整治县城及周边公路沿线的脏、乱、差、堵现象,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共威信县委办公室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信县县城及周边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威办通〔2018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集中整治县城城区及周边各类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等有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逐步营造和创建规范有序、干净文明的宜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

1.县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及广场。

2.扎西镇子返坝(麻园小学)至马留光沟(双河乡边界)、石龙加油站至两合岩出洞口路域环境。

(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内机电经营部、建材门市、洗车场、汽修门市、汽车销售、木材加工、水泥销售、废旧品回收、零煤销售、建筑工地、沙砖厂等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行为;广场舞超时、音量超标、摩托车飙车等行为;乱堆乱放、乱倒乱挂、乱搭乱建等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沿线公路维修保护,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

(三)整治标准及责任部门

1.机电经营部、建材门市。所有货物全部进店经营,不占用道路堆放货物;严禁店外加工,店外经营;对门前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占道行为、绿化管护、文明行为落实五包责任。

2.零煤销售取缔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零煤销售点;对未在规划区范围内的销售点,零煤销售无占道行为,零煤堆放全覆盖,煤渣等废弃物禁止洒露路面,严格控制经营点对周边环境卫生污染。

3.汽修行业严禁占用人行道作业;在尚未建设人行道的区域必须退让3.5米宽人行道红线,建设不低于2米高的规范围挡,经验收并联合审批发证后才能在围挡内作业;汽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围挡内有序堆放的废弃物品不得高于2米;对门前人行道实行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占道行为、绿化管护、文明行为落实“五包”责任。

4.洗车场总体布局于石龙加油站至消防大队、江西湾加油站至扎西水库入口、坳上加油站至子返坝、大屋基小学至两合岩出口,其余区域严禁洗车作业;洗车场需有配套的3个沉沙池,确保排向河流的水清澈,严禁占道洗车和洗车水排入市政道路。

5.废旧品回收行业。总体布局在双河乡政府至偏岩村、山羊坳至特警大队、花椒坝小学至小坝村、干河村至子返坝、河坎小学至两合岩庙坝入口离公路主干道50米以外区域;严禁废旧物品露天堆放;严控废旧物品对周围环境卫生的污染。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领导:谢刚

6.水泥销售行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水泥销售点;已搬离县城规划区的水泥销售点,严控对周边环境卫生的污染。

7.木材加工行业县城规划区内严禁设置木材加工点;县城规划区范围外的木材加工厂,严格保证产生的粉尘、噪声、有害物质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8.路域环境绿化。确保整治范围内道路两旁的绿化规范有序。

9.砂石料厂、砖厂及石材加工厂。在主干道50米以内无经营作业点;砂石料厂、砖厂及石材加工厂至公路主干道必须硬化;在主干道50米以外经营作业的,严控环境污染指标和噪音扰民行为。

10.广场舞。时限为早上700—800,晚上700—800,音量控制在规定分贝内。

11.乱搭乱建治理。整治清理乱搭乱建有碍市容的行为。

12.路产路权清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明晰和收回路产路权,疏通公路两边侧沟,整治住户覆盖公路侧沟行为。

13.车辆停车。车辆停放有序,车身清洁卫生。

14.建材及渣土运输。做好运输车辆覆盖,严禁建材及渣土抛洒滴漏污染市政道路。

15.脏车进城治理。强化入城口值守,劝导洗车入城,对入城脏车实施处罚。

16.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围挡作业,对工地内道路硬化并建立清洗池。

17.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至公路主干道硬化,混凝土运输车辆套袋运输,严防抛洒滴漏。

18.公路维护。治理范围内开展公路维护,确保公路通畅无污染。

三、相关要求

(一)广大市民及经营业主要积极主动支持好、配合好整治工作。

(二)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整治工作。对拒不整改的经营业主,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四)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经营业主自觉整改,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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