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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从严从重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通告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县信息中心  点击数:1098

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从严从重打击

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通告

(第2号)

我县部分私家车主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非法营运车辆大部分车况较差,且没有按营运车辆要求办理相应保险,驾驶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没有取得客运从业资格,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为有力保护乘客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持续深化、从严从重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未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应立即停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二、 对利用轿车、越野车、7座以上商务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非法聚集闹事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依规严格治理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班线客运经营者证照不齐、不安装或不按规定使用有关设备、超范围经营、倒卖客源、不按核定的线路运行、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对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利益,以及收取钱财为黑车车主通风报信、求情放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乘坐合法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并举报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电话:0870-6127799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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